乐山市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守押部规章制度(试行)
樂山市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守押部規章制度(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保安守護押運管理,維護守護押運服務安全,促進守押隊伍安全、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制定本制度,以規范公司守護押運日常運作及管理。
第二條 結合公司持續、快速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部門管理制度來規范和約束、穩定守護押運人員、隊伍的機制。
第三條 公司守押部是守護押運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本公司押運隊伍的管理;押運合同的履行、保管、簽訂;協調押運與銀行和公安的有關工作;槍彈管理;運鈔車日常運行管理;押運人員的技能培訓與考核等具體工作。
第四條守護、押運人員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1、年滿二十周歲的中國公民,沒有賭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為;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品行良好,遵紀守法,身高170CM以上,無紋身,無口吃,無色盲,身體健康,沒有精神病等限制自己行為的疾病病史;4、沒有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勞動教養、強制戒毒和刑事處罰記錄;5、掌握專業保安守護、押運技能,熟悉有關保安守護、押運和槍支使用、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6、取得公安機關核發的《保安員職業資格證書》。專用押運車輛駕駛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須具有C1證以上駕駛執照并從事三年以上駕駛工作。
第五條 守護押運人員應當著公司規定統一的押運服裝。
第六條 本押運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守押人員。
第二章 守押崗位職責
第一條 守押部經理工作職責:
守押部經理在總經理領導下進行工作,主要負責守押部的全面日常工作,帶領全體員工,認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其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決策要求。
二、抓好守押隊伍實時政治教育管理,做好思想工作,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守押隊伍。
三、加強部門和守押隊伍教育管理工作,抓好骨干隊伍建設和培訓并監督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抓好守押隊伍全面建設。
四、進一步完善各類操作規程并督促執行,加強以槍支彈藥、車輛管理為主,完成以守管庫、押運為中心的各項任務,確保守押工作的安全,杜絕重大案件的發生。
五、經常組織檢查執行操作規程、遵守制度情況,制止和糾正違規行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提高整體安全防范水平。
六、落實會議制度,及時掌握各隊思想動態,廣泛開展愛崗敬業和爭優創先活動,抵制歪風邪氣。
七、督促內勤加強各類資料、證件、裝備物資的建立、整理、保管工作,做到政令暢通,程序合規。
八、積極拓展押運守護業務,穩步發展相關業務,做好與銀行、公安、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樹立良好品牌。
九、努力完成公司交辦的其它臨時工作任務。
第二條 守押部副經理工作職責(內勤綜合管理崗)
守押部副經理在經理的領導下進行工作,主要負責守押部內勤綜合管理的全面工作,認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其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公司及押運部的各項決策要求。
二、加強守押部各項資料、人員政審、排查、體檢等信息檔案的建立和整理,歸類保管工作,做到整齊、有序。
三、加強各類物資、裝備的管理,槍彈的申報、消耗、槍證的換領,服裝的申報、發放等工作,做到臺賬清楚、規范。
四、負責各類文件、通知、服務合同、函文的擬定編寫、保管和上請下達,做到政令暢通。
五、做好機關為基層服好務,二線為一線辦好事的工作作風。
六、做好各類證件、信息的申報、辦理和收發工作。
七、積極配合外勤綜合管理工作,杜絕重大案件的發生。
八、協助經理完成部門及公司交辦的其它臨時工作任務。
第三條 守押部副經理工作職責(外勤綜合管理崗)
守押部副經理在經理的領導下進行工作,主要負責守押部外勤綜合管理的全面工作,認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其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公司及押運部的各項決策要求。
二、抓好守押隊伍實時政治教育管理,做好思想工作,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守押隊伍。
三、擬定全年教育訓練計劃,抓好骨干、隊員的培訓工作,及時掌握員工思想動態,不斷提高整體素質。
四、加強隊伍日常管理,嚴格各項操作規程,完成以槍彈、車輛管理為主,以守管庫,押運為中心的工作任務,確保守押隊伍穩定。
五、經常組織檢查執行操作規程,遵守制度情況,制止和糾正違規行為,提高整體防范意識,杜絕重大案件發生。
六、督促落實會議制度,及時傳達各項文件、通知精神,廣泛開展愛崗敬業和爭優創先活動,抵制歪風邪氣,積極配合內勤綜合管理工作。
七、做好與銀行、公安的協調工作,處理好相互關系,遇有重要情況及時報告。
八、協助經理完成部門及公司交辦的其它臨時工作任務。
第四條 守押部內勤綜合崗工作職責
守押部內勤綜合崗在守押部內勤副經理的領導下進行工作,主要協助守押部內勤副經理對守押部內勤綜合管理的工作,認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其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公司及押運部的各項決策要求。
二、負責守押部各項資料、人員政審、排查、體檢、會議記錄等信息檔案的建立和整理,歸類保管工作,做到整齊、有序;服裝的申報、發放等工作,做到臺賬清楚、規范?! ?/p>
三、協助守押部內勤副經理加強各類物資、裝備的管理;槍彈的申報、消耗;持槍證、槍證、保安員證的換領,做到臺賬清楚、規范?!?/p>
四、協助守押部內勤副經理對各類文件、通知、函文的擬定編寫、保管和上請下達,做到政令暢通。
五、做好機關為基層服好務,二線為一線辦好事的工作作風。
六、做好守押隊各類證件、信息的申報、辦理和收發工作。
七、積極配合外勤綜合崗工作,杜絕重大案件的發生。
八、協助守押部經理、副經理完成部門及公司交辦的其它臨時工作任務。
第五條 守押部外勤綜合崗工作職責
守押部外勤綜合崗在守押部外勤副經理的領導下進行工作,主要協助外勤副經理對守押部外勤綜合管理的工作,認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其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公司及押運部的各項決策要求。
二、負責擬定守押隊全年教育訓練計劃、各項考核內容、資料和總結。
三、協助外勤副經理抓好守押隊伍實時政治教育管理,做好思想工作,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守押隊伍。
四、協助外勤副經理,抓好骨干、隊員的培訓工作,及時掌握員工思想動態,不斷提高整體素質。
五、協助外勤副經理加強守押隊伍日常管理,嚴格各項操作規程,完成以槍彈、車輛管理為主,以守管庫,押運為中心的工作任務,確保守押隊伍穩定。
六、協助外勤副經理組織檢查執行操作規程,遵守制度情況,制止和糾正違規行為,提高整體防范意識,杜絕重大案件發生。
七、協助外勤副經理督促守押隊落實會議制度,及時傳達各項文件、通知精神,廣泛開展愛崗敬業和爭優創先活動,抵制歪風邪氣,積極配合內勤綜合管理工作。
八、協助外勤副經理做好與銀行、公安的協調工作,處理好相互關系,遇有重要情況及時報告。
九、協助守押部經理、副經理完成部門及公司交辦的其它臨時工作任務。
第五條大隊長職責
大隊長在公司及守押部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帶領片區各隊隊員,認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其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知識,嚴格執行上級的有關政策和指示精神。
二、組織片區隊長、骨干學習、研究、分析上級指示精神和公司經營決策,以及隊伍的教育管理和執行規章制度的力度。
三、加強片區隊伍的教育管理工作,監督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落實崗位責任制,抓好片區守押隊伍的全面建設。
四、督促各守押隊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加強槍支彈藥、車輛的管理和隊伍的日常教育訓練,完成以守庫、押運為中心的各項任務,確保守押工作的安全,杜絕重大案件的發生。
五、經常組織隊長、骨干檢查執行操作規程,遵守制度情況,制止和糾正違規違紀行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六、制訂片區年度教育訓練計劃,督促各守押隊貫徹執行,不斷提高隊伍整體素質。
七、及時了解和掌握隊員思想動態,落實家訪制度,廣泛開展爭優創先活動,抵制歪風邪氣。
八、做好與銀行、公安、各守押隊之間的協調工作,處理好相互關系,遇有重要情況及時報告。
第六條 隊長職責
隊長在公司守押部及大隊長的領導下進行工作,帶領本隊人員,認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其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知識,嚴格執行上級的指示精神。
二、以身作則,嚴格加強隊伍的管理教育工作,加強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落實崗位責任制,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制止和糾正違規違紀行為。
三、認真組織實施以守庫、押運為中心的各項任務,確保守押工作的安全、穩定。
四、認真抓好槍支、彈藥、車輛的管理使用工作,做到帳實相符,堅決杜絕涉槍和其他重大案件的發生。
五、研究制訂本隊政治、業務教育訓練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不斷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
六、做好全隊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家訪工作,了解掌握隊員的全面情況,關心隊員的疾苦。
七、做好與銀行、公安等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處理好相互關系,遇有重要情況及時報告。
八、加強請示報告制度及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檢查工作,杜絕重大案件事故的發生。
九、副隊長在隊長的領導下及槍支擦拭保養等方面協助隊長工作,并主要負責業務訓練、登統計、內務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在隊長離職期間履行隊長職責。
第八條金庫管庫員職責
一、認真學習政治理論、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身政治覺悟、業務技能,認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嚴格按照規定保管、使用庫房鑰匙和密碼,嚴格執行金庫交接制度。
三、按規定認真做好庫存鈔箱、封包的保管工作,堅持每天盤庫,兩名管庫員共同在《尾箱每日盤庫登記簿》上簽字確認,保證當日帳實、帳帳相符。
四、嚴格執行出入庫制度,無出入庫手續或出入庫手續不合規的不得辦理出入庫事宜。對不符合要求的款箱、封包不得入庫。
五、設置庫房各種登記簿,并做好登記工作。
六、及時對長期寄庫尾箱及代保管物品進行清理,發現一周以上寄庫尾箱、一年以上代保管物品未出庫檢查的,應通知入庫部門出庫,開箱查驗。
七、對庫房的安全保持高度警惕,堅持每周一次對報警設施進行一次測試,隨時保證各類技防系統的運行正常,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采取措施并立即報告。
八、保持庫內干凈整潔,庫房款箱、封包等放置整齊。如遇各級檢查必須驗證并做好登記。
九、管庫員輪換休息時,必須在公司指派的專人(2人)持介紹信進行查庫、核對帳實相符后才能進行密碼更改、鑰匙交接。
第九條 解款員職責
一、解款員在隊領導領導下開展工作,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努力學習,加強學習,認真工作,嚴格要求自己,熟悉有關解款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熟悉各項操作程序。
二、嚴格遵守款箱(封包)交接制度,嚴格身份識別卡交接制度。必須做到領用、監交、交出三方簽字,做到誰交接誰簽字,非本人不得代簽字,不得提前或跨日簽字。
三、執行任務時,必須按規定著制式押運服裝,穿防彈衣,戴頭盔,要求著裝整齊,標志齊全,精神飽滿,精力集中。
四、在進行款箱(封包)出庫、入庫、網點交接時,兩名解款員必須按規定在指定位置(監控下)進行交接,認真檢查核對款箱(封包)是否符合交接要求(網點名、款箱數、鎖具封條是否完好),待雙方雙人在登記本上本人簽字確認且鎖定通勤門后方可返回。
五、不準將違禁物品混入運鈔車攜運,不準無關人員搭乘運鈔車,押運途中不準辦理與業務無關事項。
六、保守秘密,嚴禁以任何方式將運鈔時間、路線、押運品種、數量向無關人員泄露。
七、對押運途中的突發事件要正確處置,遇有緊急情況要機智果斷按應急預案遏制犯罪行為,嚴禁臨陣脫逃。
八、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任務。
第十條 守庫員職責
一、守庫員在隊領導領導下開展工作,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努力學習,關心政治、愛崗敬業、忠于職守、提高警惕、常備不懈,確保庫款安全。
二、遵守勞動紀律和守庫制度,執行槍支彈藥管理規定。
三、嚴禁酒后上崗、嚴禁遲到、早退、脫崗、溜崗、擅離職守。
四、嚴禁在守庫室(電視監控室)會客、飲酒、搞一切娛樂活動?!?/p>
五、按規定著裝,佩帶武器,攜帶三證(保安員證、持槍證、槍證)在崗期間,槍不離身。
六、上下崗人員要對守庫區域進行巡查,對報警安防設施進行檢查、確定并簽字;對槍支、彈藥交接,規范驗槍,認真填寫交接登記薄,交接人、槍支號碼、子彈數量、交接時間要表實相符。
七、上崗后要認真檢查、按時開啟電視監控和報警系統,確保技防設備始終處于可靠運行狀態。
八、在崗期間不得接打非公務電話,嚴禁長時間占用通訊線路。
九、雙人守庫、共同負責、密切配合、相互監督,發現違規應予勸阻,勸阻無效,立即報告。
十、發生警情,正確判斷,迅速報警,按照預定方案,采取果斷措施遏制不法分子或犯罪嫌疑人的行為。
第十一條押運員職責
一、押運員在隊領導和車長領導下開展工作,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努力學習,關心政治、鉆研業務、履行職責、提高警惕、常備不懈,確保運鈔安全.
二、遵守勞動紀律和押運制度,按本隊規定時間準時上崗;規范著裝、裝具的佩戴,持四證(保安員證、槍證、持槍證、上崗證上崗并檢查通訊工具,保證通訊、聯絡暢通。
三、保守秘密、嚴禁以任何方式將運鈔時間、路線、押運品種和數量向無關人員泄露。
四、執行押運任務時,嚴格執行槍支彈藥管理規定;嚴禁酒后上崗,不準擅離職守。
五、嚴格執行押運操作規程,精神飽滿、精力集中,持槍動作規范。
六、執行任務期間,嚴禁隨意擺弄槍支,做到彈不離槍,槍不離人,依法使用槍支。
七、執行任務前后及時交接槍支彈藥,規范驗槍,認真填寫登記薄,交接人、槍支號碼、子彈數量、交接時間要帳實相符。
八、押運物品上車后要監督解款人員入保險柜存放并鎖定,運鈔車啟動前鎖閉車門。送款時款箱(包)安全到位后方能駛離。
九、不準將違禁物品混入運鈔車中攜運,不準無關人員搭乘運鈔車,押運途中不準辦理與業務無關事項。
十、對押運途中的突發事件要正確處置,遇有搶劫,要機智果斷遏制犯罪行為,嚴禁臨陣脫逃。
第十二條 運鈔車駕駛員職責
一、運鈔車駕駛員在隊領導和車長領導下開展工作,服從管理,聽從指揮,認真學習政治理論、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覺悟、業務技能,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思想。
二、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公司對車輛的管理規定,聽從交警和公安人員的指揮,不違章駕駛,做到車容整潔、車況良好,文明開車。
三、養成良好的駕駛作風,定期對車輛實行檢查,熟練掌握車輛駕駛性能和車況,嚴格履行車輛維修的有關申報手續,做到不開帶病車和事故車。
四、每天按規定時間,提前十分鐘到崗檢查車輛,做好出發前的準備,服從調度,聽從指揮,堅守工作崗位;不準擅自改變行車路線和辦理私事;不準搭載與押運無關人員;不準將車輛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嚴禁私自動用鈔車,以確保行駛安全?! ?/p>
五、運鈔時的車輛??繎M量接近營業網點門口,待款箱(包)進入營業室內后方可離開;運鈔車送鈔完畢后,應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待命,并隨時做好再出車準備。
六、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任務。
第三章 押運操作規程
第一條 運鈔車押運操作規程
為切實做好運鈔車的武裝押運工作,確保銀行資金、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根據金融系統所屬營業網點的分布情況,對接送鈔及上門收款的武裝押運實行按銀行確定的劃分線路執行。為保證營業網點按時接送鈔任務,運鈔車送完鈔后應停在指定的院內(車庫),駕駛員、押運員在本隊備勤室待命,隨時作好再出車準備。押運人員相對分工,各組人員必須互相協作。共同做好運鈔車的武裝押運工作,特制定以下操作規程。
一、準備階段:
1、每輛鈔車設甲、乙兩名押運員、一至二名解款員和一名駕駛員,甲為車長。押運員和駕駛員必須按規定時間準時到崗,接受任務安排。
2按規定著保安押運制式服裝,穿防彈衣、戴頭盔,要求著裝整潔,三證齊全(保安員證、上崗證、持槍證),精神飽滿,精力集中。
3、押運員會同管槍人員領用或存放武器,在隊領導現場監督下,兩名管槍人員共同開啟槍柜鎖,按人逐件發放或存放槍、彈、持槍證、槍證、識別卡等。槍彈庫(室、柜)兩名管槍人員應當24小時值守,落實槍彈分存、雙人雙鎖保管制度。
4、領槍押運員在交接登記簿上填寫領用槍、彈時間(月、日、時、分)、槍號、子彈數量并各自簽名。
5、在指定的時間、地點按驗槍操作規程,在專用設施內進行驗槍(上下拉動游離體不得少于3次),驗槍后關閉保險、裝實彈,不上膛。持槍人員在領取槍彈后,應按規使用和保管,持槍人員相互不脫離視線。
6、佩帶武器時,雙腳分開,與肩同寬,兩手握槍置于胸前,槍口向左下方成45度,槍托與肩同高,兩眼注視前方。
7、駕駛員檢查車況及車上消防器材。
二、出庫階段:
1、出庫時,押運員應持槍處于臨戰狀態。甲、乙在車廂裝卸門兩側警戒出庫裝車。
2、裝車完畢后,解款員鎖定車廂內保險門和車廂裝卸門,按公司規定的上下車順序上車后坐在駕駛室后排。
3、甲、乙交替掩護上車,甲坐副駕駛位置,乙坐在駕駛室后排靠門的位置。
三、運行階段:
1、甲使用通訊或報警設施,保持與本隊的聯系。
2、駕駛員應遵守交通法規,未經押運隊負責人同意,不得改變行車路線或中途停車,嚴禁載乘無關人員和非押運物品。
3、押運車遇到盤查檢查時:
①、遇到公安機關民警著警服進行常規檢查時,應當接受檢查。
②、當對方要求檢查款箱時,甲需向隊領導和公司報告并進行核實和處置。
4、遇到異常情況時,按預案進行處理。
四、到網點接送款階段:
1、到營業網點接送款,有院落的應入院停車,閉鎖院門后辦理交接;沒有院落的運鈔車應最大限度靠近交接地點.選擇有利警戒的位置停車。車輛不熄火,駕駛員不下車,并負責停車期間的報警和通訊聯絡工作。
2、到網點停車時,押運員應仔細觀察周圍環境,確認無可疑情況后,甲先下車,選擇有利于相互掩護、警戒和安全的位置進行警戒;乙后下車,背對車廂守衛裝卸門。
3、站位警戒,兩名押運員相互策應,隨時補位,適度調整警戒范圍,確保警戒區域無死角,并隨時觀察周圍動向。
4、在依法劃定的警戒范圍內,押運員應阻擋行人靠近押運車或穿過警戒區域,駕駛員不得打開車窗。
5、營業網點等待接送款項的工作人員應在判明是保安公司運鈔車和運鈔人員后方可開門。
6、運鈔車到達營業網點時,網點至少應由一名網點保安持械負責接送款,甲負責護送調款員及網點接款人員進入營業間到達指定位置后辦理交接,交接期間選擇有利位置進行警戒(視線應盡可能同時兼顧營業廳和乙),交接完畢,甲和調款員方可共同返回。在護送期間,押運員應始終將攜提押運物品的調款員及網點接款人員置于中間,并根據現場情況隨時補位。
7、調款員和押運員按出庫階段的第3條規定上車。
8、遇到搶劫等突發時按預案處置。
五、入庫階段:
1、款箱(包)入庫時,押運員按出庫要求警戒。
2、款箱(包)入庫后,調款員對運鈔車廂檢查確認無遺漏情況后,押運員撤離。
六、結束階段:
1、押運結束后,押運員立即按準備階段中規定的程序驗槍,交還槍、彈和各種證件、防彈衣、頭盔、通訊器材并辦理交接手續。固定置于運鈔車上的消防等器具由駕駛員負責管理。
2、駕駛員負責如實填寫《運鈔車日常運行登記薄》,押運中有重要情況的,應及時向領導匯報。
3、駕駛員應按規定位置停放運鈔車,檢查車況,保養車輛,鎖定所有車窗、門,登記每天押運行駛里程。
第二條 出入庫交接流程
一、鈔箱出庫(按相關要求略……)
二、尾箱入庫交接(按相關要求略……)
第四章 守護操作規程
第一條 金庫守護操作規程
根據金融系統與樂山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的金庫守護合同的要求, 金庫守護人員必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 實行24小時武裝守護,保持高度警惕,密切注視庫房周圍動態,嚴格遵守《守庫員守則》,認真完成守庫任務。
一、接班:
1、守庫人員要提前10分鐘到崗。
2、到達守護區域時,先觀察庫區周圍情況,確認安全后再與交班守庫員取得聯系;交班守庫員確認是接班守庫人員后,再開門允許接班人員進入并隨手鎖門,按規定換著制式服裝。
3、檢查報警器、電視監控、通訊等設施狀況是否正常;發現故障要及時查明原因并排除;當時無法排除的;要及時報告,并在值班記錄上作詳細記錄。
4、對守庫區域進行檢查、清理。
5、交班人員詳細向接班人員介紹有關情況及處理結果,并查驗值班記錄雙方簽字。
6、按規定接槍、驗槍,辦理槍交接登記手續。
二、值班:
1、交班人員下崗離開守衛區域時,接班人員要將其送出門后鎖門,爾后將報警器設防,封閉守衛區域。
2、值班用槍彈應置于槍彈柜內,但應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及時取出值班槍彈;無緊急情況,子彈不準上膛。
3、值班期間,要利用各種設施對守衛區域進行監視和巡視,并進行情況登記。
4、守庫室、監控室與營業網點實行聯網報警的,接到網點報警信號時,要立即報告;接到守衛區域內發出報警信號時,要立即查明情況,屬誤報的要消除報警信號,并恢復其工作狀態,否則應立即報告并按應急預案進行處理。
5、處置搶、盜等緊急情況時,要穿防彈衣、戴頭盔,子彈可以上膛,做好戰斗準備.并注意互相掩護。
6、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守庫室(非當班守庫人員也不得進入守庫室)。遇安全檢查時,無本公司領導和本隊負責人陪同,不得開門,不得告知任何情況,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三、交班:
1、按規定檢查操作電視監控、報警設施
2、向接班人員介紹執勤中的情況及處理結果,填寫值班記錄。
3、與接班人員辦理槍、彈交接手續。
4、觀察庫房周圍動態,確認安全后離開。
第五章 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第一條、守押工作風險控制預案(按相關要求略……)
第二條、守押工作突發事件預案(按相關要求略……)
第三條、守押工作金庫守護處置預案(按相關要求略……)
第四條、守押工作應急自然災害預案(按相關要求略……)
第五條、守押工作有關人員及聯系方式
根據公安部2017年《保安守護押運公司管理規定》以及《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并結合公司與服務單位簽訂的《守護押運合同》的相關約定,為進一步做好守押工作,防控守押物品風險,確保守押制度無縫對接,克服守押工作中的僥幸心理,排除隱患,力求風險可控,確保守押金融安全,特建立預案處置專人聯系制度如下:
為確保守押工作聯系暢通,公司設立預案處置專門聯系電話,由公司直管部門和各片區(大隊)負責押運服務事宜的聯系。(按相關要求略……)
第六章 守押隊伍管理處罰辦法
第一條 守押隊隊長管理處罰辦法
守押隊是公司執行守押任務的基層單位,守押隊實行隊長負責制。為了加強骨干隊伍管理,維護正常工作秩序,促進守押隊伍的發展和建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1條 本辦法的制定原則:
(一)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違章必糾、有獎有懲、獎懲嚴明、賞罰有度;
(二)精神與物質鼓勵相結合,教育與懲罰相結合。
第2條 本辦法適用于守押部下屬各守押隊。
第3條 守押隊隊長崗位職責任務:
(一)執行隊長負責制,隊長全面負責本隊日常組織管理教育訓練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以身作則模范帶頭做好表率,每日早晨提前10分鐘到崗清點人員、檢查著裝和裝具,組織召開晨會并提出當天工作具體要求。
(三)搞好本隊的行政管理,及時傳達貫徹公司規定和通知精神,負責本隊日常勤務的組織安排,與銀行搞好協調工作。
(四)加強槍支彈藥、車輛、通訊、報警等裝備使用、維護保養的管理,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和公司制定的《槍支彈藥管理辦法》,建立和執行槍彈領用隊領導現場監督,槍彈每日清點數量,槍支每周必須保養維護一次等制度,保證槍支處于良好狀態。
(五)負責查勤和考核工作,對本隊守押工作貫徹執行規章制度情況必須保證每周抽查兩次以上,對工作成績突出或工作失誤甚至違法亂紀的隊員,據實向公司匯報并提出處理意見。
(六)加強隊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軍事訓練,定期組織隊員進行政治業務學習,完成公司布置的各種崗位培訓工作,樹立守押工作的光榮感和責任心。
(七)加強安全防范工作,守押隊每月最少進行一次安全形勢分析,有針對性的進行突發事件處置能力訓練,密切與當地公安部門和銀行保衛部門聯系,遇有突發事件及時向公司報告、請示,并采取應急措施果斷處置。
(八)組織搞好守庫室、休息場所衛生,樹立良好的內務形象。
(九)身體力行,做好榜樣,做到思想好、業務精、作風正、紀律嚴。上班時間必須著制式服裝,嚴格作息時間,及時了解掌握隊員的思想狀況,搞好全隊團結。
副隊長在隊長的領導下進行工作,著重做好槍彈管理、教育訓練和內務環境衛生工作,隊長不在時代理隊長履行職責。
第4條 隊長履職情況考核辦法:
(一)守押部每半年組織對隊長履職情況考核一次。
(二)考核以公司檢查評定、隊員測評和服務單位測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隊長每三年實現一次輪崗。
第5條 守押隊長獎勵分下列二種:
(一)通報表揚:全公司下文通報表揚;
(二)獎金:一次性給予若干獎金。
第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通報表揚:
(一)考核評比獲得優良者。
(二)帶領本隊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足為楷模者。
(三)檢舉違規行為維護公司利益者。
第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獎金:
(一)守押隊連續三年被評為先進守押隊。
(二)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足為守押隊長表率者。
(三)遇有突發事件及時果斷處置,避免重大損失者。
(四)具有其他功績,公司總經理、押運部認為應給予獎勵者。
第8條 隊長懲罰分為四種:
(一)警告。
(二)通報批評、經濟處罰(扣除崗位津貼若干元)。
(三)降職或撤職。
(四)開除。
第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上班時間遲到、早退、溜崗、不按規定著裝和佩戴標志者。
(二)不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作息時間者。
(三)不嚴格貫徹執行公司相關規章管理制度,情節輕微者。
(四)不服從領導管理、指導,屢勸不改者。
(五)上班時間搞娛樂活動者。
第10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通報批評、經濟處罰:
(一)警告兩次以上(含兩次)違規行為仍未整改者。
(二)隊長考核不及格者。
(三)不嚴格貫徹執行相關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負面影響,但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第11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職或撤職:
(一)隊長考核連續兩次不合格者。
(二)半年內連續兩次以上(含兩次)被通報批評者。
(三)不嚴格貫徹執行公司相關規章制度,情節重大者。
第12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開除:
(一)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到刑事處分者。
(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制度者。
(三)遇重大突發事件,臨陣脫逃,不履行職責者。
第二條 守押隊伍管理處罰辦法
為加強守押隊伍規范管理,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教育守押隊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特殊業務工作實際情況,確保守押工作安全開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在公司工作期間受到公安司法部門刑事拘留、處分者予以開除。
二、違反槍支彈藥管理:
1、違反槍支管理使用規定者予以紀律處分或辭退、開除,造成嚴重后果的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凡發生走火事故的,對當事人予以辭退或開除,同時對負有槍彈監督管理責任的管理人員予以紀律處分或辭退。
3、負有領導責任的守押隊隊長、副隊長予以降職或撤職并調離該隊。
4、對該片區大隊長或主持工作的副大隊長在公司押運部工作會議上作書面檢討并通報。
三、違反守庫值班安全管理規定或脫(離)崗者予以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辭退或開除。
四、違反押運操作規程管理:
1、遲到或早退造成不能正常按時出車的:一次給予批評教育;兩次予以下崗學習;三次(含三次以上的)予以辭退或開除。
2、不按規定著裝(穿戴防彈衣、防彈頭盔)的:一次給予批評教育;二次予以下崗學習;三次(含三次以上)予以辭退處理。
3、在執行押運任務期間未按規定在指定位置做好警戒;精神不飽滿;持槍動作不規范;玩手機的予以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兩次(含兩次以上)的予以辭退或開除。
五、解款員違反交接程序(辦法):
1、未按規定檢查鎖封條是否完好明鎖是否落鎖就簽收的,一次予以律處分并通報,二次(含兩次以上)予以辭退處理。
2、未認真清點核對款箱、封包數量就登記簽收造成賬實不符的予以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開除。
3、款箱、封包未放入車輛后箱保險柜(存放在乘員座位處)的,一次予以紀律處分并通報,兩次予以下崗學習,三次(含三次以上)予以辭退或開除。
4、后箱保險柜鑰匙未抽取的予以通報或下崗學習。
六、運鈔車駕駛員違反運鈔車安全管理使用規定:
1、未經允許私自動用運鈔車的予以紀律處分,兩次含兩次以上予以辭退或開除。
2、不按道路安全交通法律法規駕駛,超速、闖紅燈等造成扣分罰款的駕駛員自己負責處理。
3、車輛檢查保養差,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辭退或開除。
4、人為故意造成車輛損壞的依據法律法規處理并負賠償責任。
七、管庫員違反金庫管理規定者予以紀律處分或調離崗位:
1、工作責任心不強,不熱愛金庫管理工作崗位。
2、思想麻痹松懈,對款箱封包出(入)庫數量、鎖封條、明鎖是否落鎖檢查清點不落實。
3、對出入庫款箱封包登記不規范,亂寫亂畫。
4、對金庫款箱存放不規范、混亂、庫房衛生差。
5、不按規定測試報警設備。
6、金庫鑰匙不按規定存放。
7、未經公司押運部人員現場查庫私自輪換管庫員。
八、在工作時間或服務區域內飲酒、賭博、違規違紀者予以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辭退或開除。
九、在守押人員排查工作中出現影響守押工作開展或隊伍安全穩定的異常行為,經采取相應措施仍不能達到排查要求的予以辭退或開除。
十、同一守押隊在一年內發生兩次(含兩次以上)相同違規違紀行為的,對隊長、副隊長給予降職或免職。
注:紀律處分分為六類:(一)經濟處罰 (二)通報批評(三)警告 (四)留用察看(五)辭退 (六)開除
第七章 槍支彈藥管理使用規定
根據國務院《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并結合我公司的實際工作任務,特制定本規定:
一、公司守押部配置的槍支,由本部專職保安守押人員負責管理。
二、公司守押部專職保安守押人員配發的槍支、彈藥是擔任守庫、押運任務時使用的防暴槍支。嚴禁非配槍人員使用槍支。
三、槍支、彈藥設專用槍柜分存,實行雙人雙鎖專職責任管理,槍彈存放處實行“三鐵”(鐵門、鐵窗、鐵柜)、“兩器”(報警器、消防器),并嚴格執行同存同取,相互制約的管理制度。
四、持槍人員應熟悉武器性能,正確掌握使用方法。未經培訓和未取得持槍證的,不得持槍。
五、持槍執行任務時,嚴禁飲酒或酒后持槍,嚴禁人槍分離,不得隨意擺弄槍支、嚴禁槍口對人,嚴禁隨意打開保險和不準子彈隨意上膛,嚴禁槍支轉借他人,不得攜槍離崗,不得進行任何有礙公務的活動。
六、專職保安守押人員在執行守庫、押運、警戒、值班巡邏等公務時,遇到有《條例》第六條、第七條規定情形時,不使用槍支不足以制止暴力犯罪行為的,可以使用槍支。
七、當暴力犯罪停止或行為人失去繼續實施暴力犯罪行為能力的,應當立即停止使用槍支,并保護好現場向公安機關報案。
八、任務完成后,槍支、彈藥應及時入柜分開存放;嚴格執行槍彈領用和交還時的登記簽字工作。
九、實行存、取槍彈時,隊領導和槍管員現場監督制度。
十、槍彈柜重量低于300公斤的,須在監控范圍內得指定位置固定。
十一、槍支入柜后,嚴格執行一槍一鎖制度。
十二、槍支保持一周一次擦拭保養制度。
十三、槍支調撥需守押部領導同意并簽字后,使用有效調撥單對槍支進行調撥,交接人員在交接現場簽字。
十四、槍、彈運輸,嚴格執行雙人專車運輸。
第八章 金庫管理辦法
第一條 總則
1、為加強我公司內控體系建設,完善庫房管理,防范和規避操作風險,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出納制度》有關庫房管理要求,結合我公司工作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2、公司守押部對所有庫房有檢查監督職權,各守押隊對所管庫房具體負責。
第二條 金庫管理人員配備
1、管庫員必須在本公司工作兩年以上,思想素質良好,無不良嗜好及復雜社會關系,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并簽定正式合同的員工,金庫至少應備兩名專職管庫員,兩名后備管庫員。公司對管庫人員建立檔案信息資料。
2、調整管庫員應經公司領導(正副總經理)批準,并報隸屬銀行保衛部門備案。
第三條 金庫門密碼,鑰匙管理
按《樂山市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金庫門密碼、鑰匙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條 庫內鈔箱,封包管理
1、庫內所有鈔箱、封包必須上鎖保管,分類整齊碼放,既便于出入庫,又便于隨時清點。
2、需入庫保管的代保管物品,應以尾箱裝盛,加鎖加封后方可入庫。
第五條 出入庫管理
1、管庫員出入庫操作應做到“三同”即同進、同出、同操作;管庫人員出庫后,應關閉金庫門,并打亂密碼。
2、除管庫員外,其他任何人員未經公司領導(正副總經理)批準不得進入庫房,管庫員或后備管庫員在不擔任管庫任務期間未經批準同樣不得進入庫房。經批準準予的非管庫人員(查庫人員)入庫前應詳細登記《非管庫人員入庫登記簿》。
第六條 交接制度
1、凡是入庫保管的鈔箱、封包等辦理出入庫,交接雙方人員須在交接室辦理交接手續,嚴禁直接入庫辦理。
2、換人管庫應對庫房內的鈔箱、封包等進行全面清點,核對無誤后辦理交接手續,實行全程監交,監交應由有查庫權限的人員承擔,交接完成后,接交人應立即更換密碼鎖密碼。
3、尾箱出入庫時,交接雙方應仔細查驗箱體是否完好,是否雙鎖雙封,同時核對箱號并做好尾箱出入庫登記工作,若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向守押部負責人報告,及時查明原因。
第七條 查庫管理
1、查庫人員對金庫進行檢查應開具《樂山市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查庫介紹信》。
2、公司守押部按季安排不少于一次對轄屬金庫的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重大節日前后實行不定期抽查。
3、查庫內容:
1、檢查庫存鈔箱、封包是否帳實相符。
2、檢查尾箱、封包的保管是否符合要求,出入庫手續是否符合規定。
3、金庫門鑰匙、密碼(含備用鑰匙、密碼)是否按規定進行保管和使用。
4、各類登記簿建立是否齊全,是否按照要求記載。
5、金庫安全、報警設施是否運行正常。
第八條 安全防范
1、兩名管庫員對庫內物品共同承擔責任,禁止管庫員對庫內物品分管,互不監督、制約,嚴禁一名管庫員任何時間、任何情況出入庫房或在庫內工作。
2、管庫員應實行定期或不定期輪換制度。
3、出入庫業務應憑有效的出入庫憑證辦理,禁止先出入庫后補辦手續。
4、庫內和庫房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和易腐蝕性物品,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其它雜物,禁止在庫內吸煙、生爐火,防止庫房發生失火,霉爛、鼠咬、蟲蛀等事故。
5、每周定期對報警設施進行不低于一次的測試。
第九章 金庫門密碼、鑰匙、指紋(掌紋儀)管理規定
為加強我公司內控體系建設,完善庫房管理,防范和規避操作風險,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出納制度》有關庫房管理要求,結合我公司管理工作實際,特制訂本規定。
一、金庫門指紋(掌紋儀)、密碼、鑰匙應分兩組由兩名管庫員分別掌管,存放于專用保險柜保管,該保險柜放置在安全的位置(全天24小時值守,監控范圍內)。
二、金庫門密碼鎖、鑰匙交接應垂直進行交接管理,嚴禁一人同時掌管或交叉掌管。
三、金庫掌紋(指紋)管理系統設專人負責管理,需調整時必須經公司領導批準,并報該銀行保衛部門備案。
四、管庫員每半年進行定期更換密碼或管庫員工作調動,則必須更改密碼數字,并填寫更換密碼記錄表。
五、金庫門(含柵欄門、備用門)密碼、鑰匙實行備份制,掌管密碼人員應將密碼號及開啟方法填寫“密碼鎖備份表”,交由公司領導備份保管(存放保險柜內);兩組備用鑰匙由兩名管庫員分別封裝簽字后交兩名公司領導分別進行保管(存放保險柜內)。遇緊急情況需啟用時,需經公司領導批準。
第十章 保密守則
守押工作開展中,守護、押運目標、押運線路、服務合同、人員信息等均屬保密事項,在日常工作中應做到:
一、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
二、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
三、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
七、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資料。
九、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秘密事項。
十、不攜帶秘密材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第十一章 守押人員“十”不準
一、不準在上崗期間擅離職守。
二、 不準酒后上崗和在崗飲酒。
三、不準無關人員搭乘運鈔車。
四、不準違反規定隨意使用武器、防衛器具。
五、 不準隨意擺弄槍支、防衛器具。
六、不準攜帶違禁物品上車。
七、不準參與清點、登記、搬運押運物品(解款員除外)。
八、不準押運途中辦理與押運無關的其它事項。
九、不準無持槍資格人員持槍。
十、不準參與任何性質的賭博行為。
第十二章 守押部會議制度
一、定期溝通
1、每月5日前召開部門會議,由經理或副經理主持,部門全體人員參加,總結上月工作情況,布置下月工作重點及注意事項。
2、每月25日前召開隊長會議,由經理或副經理主持,城區隊長、區縣大隊長參加,總結本月工作情況,布置下月工作重點及注意事項。
3、守押隊隊務會、晨會,由各隊負責人主持并每月進行2次以上,必要時請片區(大隊)大隊長參加,守押隊全體人員參加。傳達公司及守押部指示精神、總結本月勤務工作情況、并布置下月工作重點及注意事項(晨會每日進行)。
4、安全形勢分析會,由各隊負責人主持并每月進行1次以上,必要時由片區(大隊)大隊長主持,守押隊全體人員參加。分析治安形式,排查守押工作隱患、員工思想穩定等情況,并制訂相應防范措施。
二、不定期溝通
上級對下級的重要事件溝通采用通知或約談的形式;下級對上級對重要事件的溝通可采用報告等形式。當遇到重大或突發事件時,應及時報告并召開會議進行情況通報,制訂應對措施,必要時應請高層領導參加或及時上報。
三、溝通記錄
定期溝通及重要情況的不定期溝通均應做好會議記錄,當會議中涉及上級對下級工作的要求或安排時以通知的形式下發至執行單位;當會議中涉及下級對上級匯報或請示時可將會議記錄交與上級一份,以便于上級了解掌握決策。
第十三章 家訪談心排查制度
以家訪、談心為切入點,不斷豐富和拓展做好員工思想工作的內涵;以家訪、談心為突破口,解決員工家庭矛盾,掌握了解押運隊員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狀況,加強8小時之外的監督,構建和諧的企業氛圍。
一、定期家訪、談心
對新進隊員,隊領導需在新隊員進隊5個工作日內進行家訪、談心。向受訪人員及家屬介紹企業概況,了解受訪人員生活圈、朋友圈,八小時以外的情況,掌握其家庭家風情況和困難需求。使其盡快熟悉新的工作環境,盡快融入新的集體生活。遇重大或突發情況的,及時上報。
二、不定期家訪、談心
對老隊員,隊領導需不定期進行家訪、談心,介紹受訪人員在單位的現實表現;聽取家屬對本人及企業的意見和建議;了解受訪人員生活圈、朋友圈(經濟狀況、孝老愛親、子女教育、夫妻關系、鄰里和睦、社會交往、業余愛好等)八小時以外的情況;掌握其家庭家風情況和困難需求。對以下幾類人員家訪應列為重點:新進單位的、受到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的;隊員反映有傾向性、苗頭性問題的;思想認識出現偏差或工作上受到挫折的;患有重大疾病、生活遇到重大困難或家庭出現重大變故的。遇重大或突發情況的,及時上報。
三、家訪、談心、排查記錄
定期和不定期家訪、談心均應做好相應的記錄。家訪、談心每年至少1-2次,每半年一次排查,排查以逐級排查形式進行,把隊員目前存在的困惑與各類意見和問題進行匯總,并及時反饋上級。為上級了解和掌握隊伍動態以及解決問題提供依據。
第十四章 附則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