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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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1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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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樂保司〔2021〕7號
樂山市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應急處置預案
(修訂)
公司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及市國資委、市中區、國投集團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決策部署,提高樂山市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公司”)各部門預防和控制疫情應對能力,規范公司疫情防控過程中的具體行為,減輕或消除疫情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響,保障公司員工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公司正常的經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等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
一、范圍
本預案對公司疫情防控及應急管理組織領導,各相關主體職能職責,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進行了規定。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基層單位、子公司關于新冠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等工作。
二、基本原則
本預案以疫情突發事件的預測、預防、控制為主要目標,以突發緊急事件的快捷準確處置為重點,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責任到人,實施聯防聯控、群防群治,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努力實現“零感染、零擴散”。在公司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指揮下,建立疫情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有效控制和消除疫情隱患和影響范圍,確保疫情不在公司內發生或蔓延。各部門疫情防控以屬地和部門管理為主,與公司系統管理相結合。
本預案將根據國家和地方疫情防控指南及實際情況變化不斷補充、完善。
三、疫情防控及應急處置機構
(一)組織機構
1、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
公司設立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指揮部)”,具體成員如下:
組 長(總指揮):黃成勇
副組長(副總指揮):陽家明、王軍、鄢志遠、趙建斌
成 員:各部門、基層單位、子公司負責人
2、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公司設立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簡稱“疫防辦”),疫防辦設在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
(二)工作職責
1、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職責
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市及市國資委、市中區、國投集團關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負責研究部署公司疫情防控有關工作;負責公司疫情防控重大事項的決策;負責公司疫情防控的內外部協調指揮。
2、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承擔領導小組(指揮部)日常工作,跟蹤分析、研究疫情防控形勢;落實上級有關部門及公司疫情防控有關決策,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并組織落實傳達,并向領導小組(指揮部)報告;負責組織疫情物資管理的統籌協調工作;做好值班值守安排,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等工作;開展疫情防控檢查,督促指導各相關部門及一線做好宣傳教育、防控責任落實、環境衛生消殺等具體工作。
3、綜合管理部工作職責
承擔疫防辦有關職責,做好本部門疫情防控措施落實,負責公司本部疫情防控日常工作。負責與集團公司等上級單位匯報疫情防控工作情況,及時溝通、傳達疫情防控相關信息,嚴格執行來訪人員詢問登記制度,牽頭負責公司體溫監測并協助基層開展測溫工作,協調公司各部門疫情防控工作。
4、黨建辦工作職責
做好本部門疫情防控措施落實,負責本部門疫情防控日常工作。協助疫防辦做好疫情時期宣傳教育,意識形態、輿論引導,及時傳達上級各有關文件精神,會同新媒體部用好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宣傳報道公司有關疫情防控工作各項要求,提示、提醒員工做好自我防護,做好本部門疫情防控措施落實,負責本部門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5、人力資源部職責
做好本部門疫情防控措施落實,負責本部門疫情防控日常工作。負責掌握員工疫情期間加班、調配、休假、出行等情況;會同各業務部門做好一線員工行程管控,做好公司內部人員信息登記管理、統計及重點人員監控等工作,及時向疫防辦報告人員流動情況。
6、后勤保障部職責
做好本部門疫情防控措施落實,負責本部門疫情防控日常工作。負責做好疫情防控相關物資保障工作;對公司公共區域重點組織消殺;做好疫情時期食堂用餐及人員管理。
7、各部門、基層單位、子公司疫情防控職責
嚴格落實上級有關部門及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負責本部門管轄區域疫情防控日常工作;負責本部門管轄區域內發生疫情突發情況的初期處置;及時向公司疫防辦報告疫情相關情況。
四、防控措施
(一)對員工廣泛開展科學普及和疫情防控、疾病治療知識的宣傳教育,及時傳達上級有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告知員工加強自我防護。全體員工在崗工作期間應當佩戴防護口罩等防護用品,保持個人良好清潔習慣,避免進入人員密集場所,回避近距離寒暄、肢體接觸等行為,主動配合排查和居家觀察,積極參與聯防聯控。
(二)員工進入公司必須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碼,人員、車輛進行體溫測量合格后方可進入;若體溫測量超過37.3度結合實際情況按要求回家隔離或到醫院就診,并核實或協助屬地街道、社區核實本人行程。
(三)后勤保障部定期組織對公共區域及辦公區域、休息區域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預防性消毒,設定點位并集中回收和處置廢棄的口罩及防護用品。
(四)疫情期間,盡可能減少人員聚集和面對面會議;原則上不安排員工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出差,如確實需要,需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核并報公司領導小組(指揮部)組長(總指揮)批準,同時在疫防辦報備。
(五)嚴格執行來訪人員詢問登記制度,控制人員、車輛進出,嚴禁情況不明、狀態異常的人員進入公司。嚴格核查外來人員有關信息,做好健康掃碼、身份證、聯系電話等登記建檔工作,進入公司人員實行體溫監測。如無必要情況盡量謝絕外來人員進入公司。
(六)各部門及時報告異常情況,對往返或經停疫情嚴重地區的員工、存在發熱咳嗽等情況的員工、與疑似或確診病例有過或可能有過接觸的員工的信息,以及外來人員的情況信息進行核實、統計、報告。同時依照規定采取居家或醫學隔離措施,向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匯報,并按政府規定報告信息。解除隔離前,禁止入司。嚴格控制員工在公司內各種形式的聚集,嚴格控制員工在公司內隨意流動。負責管理區域內(后勤保障部承擔的消毒任務之外)的預防性消毒。
(七)加強食堂就餐管理,視情況采用分餐、錯時就餐、停止集中就餐等方式控制人群集聚就餐。
(八)在公司公共區域設置專用的廢棄口罩回收桶,指定專人負責廢棄口罩的及時清運、處置銷毀及監督巡查工作。
五、應急響應程序
(一)如發現有發燒、干咳等癥狀的人員時,人員所屬或業務關聯的部門應立即向疫防辦報告,安排對該員工進行單獨隔離。
1、員工在公司外出現發燒、干咳等癥狀時,由人員所屬部門通知其進行居家或集中隔離,并督促其作好防范后到醫院進行診斷、治療。身體健康情況未得到確認前,不準進入公司。
2、員工或外來人員在公司內出現發燒、干咳等癥狀時,應當立即向所屬或業務關聯的部門報告。人員所屬或業務關聯的部門應立即報告公司領導小組(指揮部),并由疫防辦組織安排隔離。
(二)隔離疑似癥狀人員后,疫防辦應立即組織調查其旅居史、接觸史,并向領導小組(指揮部)報告。
(三)領導小組(指揮部)根據癥狀(如發熱、乏力、干咳等)、是否有疫情高發區旅居史或人員接觸史、是否有感染患者接觸史等情況,作出綜合分析判斷及處置決定。
(四)全面排查與疑似病例密切接觸人員并對按要求進行隔離。
(五)后勤保障部對疑似病例或異常癥狀人員的工作場所、隔離點,以及其活動過的場所,接觸過的部位進行消毒,對應急車輛進行消毒。
(六)如一次性出現多人發熱或陸續出現疑似病例,視情況采取區域封閉或停工停產措施,最大程度減少人員集中,分散防護。公司領導小組(指揮部)配合各級政府疫情防控指揮部(疾控中心)調查有關情況,作好防護工作。
(七)出現疑似病例,全體人員需積極配合調查,幫助各級政府疫情防控指揮部摸清疑似病例流行病學史,將疫情擴散風險降至最低。
六、應急保障
(一)應急預警
根據國家發布的有關疫情預警信息,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公司領導小組(指揮部)有針對性的公布預警信息或解除預警信息。各部門負責人及管理人員獲悉重大疫情的信息后,應立即落實預防措施,做好部門員工與客戶的安撫工作。
(二)應急物資與裝備
疫防辦組織儲備適量的應急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如:防護口罩、防護手套、防護眼鏡、防護服、消毒液及其盛裝噴灑器具、紅外線溫度儀及應急照明電源等物資。后勤保障部負責保障應急車輛并配備應急防護用品。
(三)通信與信息
公司通訊聯絡通過固定電話、手機方式進行。
(四)經費
本預案所需應急專項經費列入公司預算,由財務管理部按照工作需要統籌保障,??顚S?,確保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工作正常開展。
七、突發重大疫情信息報告及信息發布
(一)當員工發現疑似疫情病毒感染事件時,應立即向本部門負責人報告。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癥狀、人員數量等。
(二)本部門負責人接報后,應立即進行情況核實并同步向疫防辦、公司領導小組(指揮部),公司領導小組(指揮部)將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并按規定向疾控部門、屬地街道、社區報告。
(三)重大疫情發生時,疾控行政管理部門要求實行“零報告”制度的,須嚴格報告程序,逐級向上級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不得瞞報、遲報和漏報。
(四)信息發布前應確定信息發布形式,擬定信息發布通稿。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信息發布紀律,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對外發布信息。
(五)全體干部員工要密切關注政府和權威部門發布的輿情,要做到不傳謠,不信謠。
(六)任何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漏報病毒疫情,對疫情防控不重視或知情不報造成惡劣影響的有關人員,公司將嚴肅處理。
八、疫情解除
疫情期間,須隨時關注省、市和所在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定期公布本行政區域的疫情信息及防控指南。政府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宣布解除緊急措施后,本預案停止執行。
九、本方案未涉及或與國家和地方疫情防控規定不一致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本方案自2021年2月3日起實施。
疫防辦電話:2135428
樂山市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2021年2月5日